为确保机房环境、设备、线路符合财务业务系统运行要求,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,向第三方IDC 服务商租赁机房空间及其他相关服务,用以托管相关业务软硬件设备。
采购人经过调研和测算,结果实际工作需要,向第三方IDC服务商租赁机房空间,租赁不少于50个机柜(具体以实际为准),包括46个标准机柜和4个非标机柜(107cm*61cm*200cm),托管期限为一年。
如果服务期内机柜托管数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,以机柜实际使用月数据实结算。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延期托管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价格调整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。
要求提供的机房建设标准应能达到国标(GB50174-2017)B级机房标准要求,机房的供配电系统、UPS 系统、空调系统、综合布线系统、消防系统、防雷接地系统、环境监控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与安防系统等方面均需满足国标 B 级机房标准。中标人应自主拥有专业机房运维团队,负责机房基础设施(包括供配电系统和机房空调系统)的运行管理、日常维护和安全保卫,提供日常设备巡检与24小时现场支持服务(包括人员和设备进出)等。